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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年6月22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通知书》,申请人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允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衢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司尚未收到衢州中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衢州中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衢州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的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通知书》,徐州允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衢州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MA27E2LR3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王学锋

  住所:徐州市睢宁县官山镇工业集中区87号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徐州允智的控股股东为邳州显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以下简称冬阳制造厂)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1日作出(2019)浙07民终372号《民事判决书》。冬阳制造厂依据前述生效判决向永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冬阳制造厂与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12月6日,徐州允智和冬阳制造厂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冬阳制造厂将其在(2019)浙07民终372号《民事判决书》及2019年7月11日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项下之全部剩余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权益及利益依法转让给徐州允智。之后,转让方冬阳制造厂和受让方徐州允智共同向公司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书暨催收通知书》,转让方冬阳制造厂明确受让方徐州允智已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2021年12月8日,公司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书暨催收通知书〉收悉回执》,徐州允智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目前,公司已逾期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偿还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的全部款项。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若公司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要求公司及其他被告按生效判决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按恢复生效判决执行,公司尚应向徐州允智偿还42,479,089.32 元(暂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除对徐州允智的前述到期债权未能清偿外,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大额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截至 2021年11月30日,被申请人不能如期偿还多笔大额负债,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鉴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徐州允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向衢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三)申请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申请人徐州允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506480X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8楼801、802、805室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27,494,758.29元,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6124元/股。

  三、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衢州中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衢州中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与债权人保持良好沟通,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果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衢州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全力推进重整工作的进行。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并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顺利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徐州允智向衢州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该申请能否被衢州中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衢州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衢州中院向公司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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