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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州市福云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智能快充站、充电桩等产品,提供软件服务。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6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2年6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州市福云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云智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智能快充站、充电桩等产品,提供软件服务。

  2、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市福云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8UJC056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1日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洗车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福云智慧于2022年1月21日成立,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之联营企业福建星云东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福云智慧60%的股权,福云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福云智慧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星云股份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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