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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65亿元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2年6月22日,公司与商业银行一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与该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公司与商业银行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赛轮(东营)与该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72240568W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谢小红

  注册资本:4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轮胎、力车胎及其配件、橡胶原辅材料、橡胶机械、模具、轮胎橡胶制品生产、销售;胶管生产、销售;轮胎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广告、设计制作;房屋租赁;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商业银行一

  1、债务人: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主债权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的最高余额内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人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7、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商业银行二

  1、债务人: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主债权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的最高余额内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东营)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赛轮(东营)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赛轮(东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07.7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100.42%。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1亿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9.1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76%、45.84%。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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