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向该行申请7705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与贷款金额相适应的自有不动产权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均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该担保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2022-052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奥特佳成立于2000年5月16日,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永明。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奥特佳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无对外部的担保事项,全部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本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7,994.4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相互担保金额为49,535.77万元。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27,530.1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额52.45亿元的24.31%。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本公司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6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38 号),该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中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差异金额较大,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5.1.3条和第5.1.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本公司收函后高度重视,将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业务人员通知函件内容,并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自律规定,检查财务业绩预告工作中的不足,努力提高公司财务核算及业绩预告工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犯。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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