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5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76.97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后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担保额度分配的议案》,同意在担保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业务担保额度的分配进行一定调整。该次调整仅对涉及业务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部分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担保额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近日,公司与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温岭农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自2022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期间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69,36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业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1年,浙江泵业实现营业收入323,401.92万元,净利润44,266.2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泵业资产总额为1,093,397.05万元,净资产为650,230.9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公司同意为债权人向债务人自2022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期间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2、保证方式
本次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担保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担保合同担保的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09,145.24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度合并报表)的17.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王壮利先生通知,王壮利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41,290,852 股。王壮利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
3、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质押置换等。
4、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查备文件
1.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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