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提供委托贷款4,999.24万元,贷款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近日,公司已收到明之辉归还的上述委托贷款本金4,999.24万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已收回,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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