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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 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25,833.00万元人民币担保保证。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55,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241.73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3,634万美元信用证,于2022年6月16日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建黄岛金能信用证2022-003号的《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2年6月22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0,631,385,417.27元、总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净资产为7,459,155,720.54元、净利润为-38,940,341.61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5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241.73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贷款方:农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工商银行

  ● 借款金额:人民币89,646.66万元

  ● 借款期限:1年以内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审批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47)。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进展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新增银行融资金额合计89,64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综合授信10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1笔进口押汇,金额为3,778.63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5,228.41万元)。

  (二)青岛农商银行西海岸分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中青岛农商银行西海岸分行综合授信3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1笔进口代付,金额为3,747.72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5,127.68万元)。

  (三)交通银行德州分行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德州分行综合授信2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4,200万元;向其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 10,000 万元。

  (四)恒丰银行德州分行

  公司已取得恒丰银行德州分行综合授信3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000万元。

  (五)中国工商银行齐河支行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综合授信6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公司名下坐落于齐河县工业园区的自有工业用地和厂房作抵押,向其申请办理出口发票融资1,655.85万美元(折算人民币11,090.57万元),抵押物的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抵押期限5年。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1、不动产证编号:鲁(2019)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576号、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6745号

  2、坐落: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西侧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面积:宗地面积493,213㎡/房屋建筑物面积88,425.42㎡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农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工商银行融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6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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