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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2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亦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6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6月27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6月2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6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2年6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亦科技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代码为I65)。截至2022年6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59倍,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43.92倍。本次发行价格46.0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53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2年6月22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59倍,也不超过可比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市盈率28.30倍(剔除极值后,截至2022年6月22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数量为1,666.67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666.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88%,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200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0,885.3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6.06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76,766.82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759.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0,007.7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发行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中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1,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47号文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亦科技”,股票代码为“301208”,该简称和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666.67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666.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88%,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200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666.67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0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59倍及滚动平均市盈率43.92倍(截至2022年6月22日,T-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096.42万元、11,573.41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6,766.82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759.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0,007.7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6月23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2年6月27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6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2年6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6,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6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年6月2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6月23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材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0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2022年6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59倍、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43.9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2年6月22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6月22日总股本;

  3、滚动扣非前/后EPS=2022年第一季度及2021年后三季度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合计/2022年6月22日总股本;

  4、由于海量数据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天玑数据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华胜天成扣非前静态市盈率畸高,故在计算平均值时作为极值剔除;

  5、由于华胜天成扣非后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海量数据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天玑数据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均为负,因此在计算平均值时剔除;

  6、发行人静态市盈率以及滚动市盈率按照发行价格46.06元、发行后股本6,666.67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46.06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53倍,低于2022年6月2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3.5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34.22倍,低于剔除极值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8.30倍。

  本次发行价格46.06元/股对应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博后滚动市盈率为26.56倍,低于2022年6月2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43.92倍,也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期间扣非后滚动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0.97倍。

  2、与可比上市公司竞争优劣势对比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在IT基础架构层,公司具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开源软件等多品牌、跨平台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覆盖大型机服务器、小型机服务器、PC服务器、网络设备、超融合一体机、分布式存储等硬件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软件等商业软件,云平台软件、容器、监控和自动化等开源软件。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了自主智能运维产品,提升客户IT运维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公司将业务范围从IT基础架构层向IT应用架构层拓展,为客户提供图谱分析、风控场景数据分析等运营数据分析服务。

  公司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有效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附加值、扩展客户群体、增强客户黏性。

  2)技术及创新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创新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11项专利(其中9项为发明专利)、9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6项软件产品证书,多项产品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对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作用,以前沿技术为引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IT架构场景应用为抓手,逐步形成了IT架构“服务+产品”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深化,公司敏锐洞察IT基础架构发展变化,通过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智能运维产品,以此推动被动运维向主动运维转变、数据中心运维向运营转变,实现智能化、自愈式运维。在实现IT基础架构多品牌、跨平台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向IT应用架构层延伸业务链条。针对客户提升数据价值的迫切需求,公司聚焦客户业务数据领域,运用图数据库和图计算技术、图谱技术、机器学习技术等,为客户提供运营数据分析服务。

  为了持续保持技术及创新优势,公司整合现有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时刻关注前沿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刻把握技术发展趋势,以市场与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前沿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发挥前沿技术促进自身技术实力与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引擎作用。

  3)多层次服务质量保障优势

  技术是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而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是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注重对客户需求及问题的快速响应、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公司建立了完备的服务体系,并先后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书。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及响应效率,公司建立了覆盖国内主要城市的营销与服务体系,在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在武汉、成都、济南、福州、杭州、太原等地设立了办事处,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为了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在组织架构上,公司设立服务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在内控制度上,公司制定了《运维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完善的、贯穿于业务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全方位内部质量控制;在服务过程中,公司通过专业化、高效化的人才队伍,运用标准化、规范化和自动化的手段,为客户大规模和复杂应用场景下IT架构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通过不断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及快速响应能力,公司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潜在或突发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

  4)团队及人才优势

  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与培养,公司已经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经验丰富、技能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共622人,占员工总数的73.96%;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共64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6.81%;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的技能储备,在智能运维、开源架构、大数据等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设计和开发经验。公司累计400余人次工程师接受过国内外原厂技术培训并获得相关认证,累计100余人次项目经理、流程经理和流程工程师等技术人员接受过ITIL、PMP、信息安全体系等培训并获得相关认证。在长期的项目工作中,公司团队已经在实践中形成了完备的分工体系以及工作流程,提高了运营效率并降低了经营成本,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形成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

  此外,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行业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对于行业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并逐步建立了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5)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不断拓展客户领域,逐步形成了以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为核心,多领域、多区域同步发展的业务布局。目前,公司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180余家证券、基金、保险公司,100余家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等其他金融行业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3家运营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30余家交通运输行业公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70余家政府机构等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各领域代表性客户具体如下:

  随着公司客户自身IT系统日渐庞大、技术架构日趋复杂,其对IT架构安全性、稳定性、高效性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要求服务商更为熟悉其IT环境、业务需求、管理流程等,因此客户更倾向于与已经了解并建立信任的服务商进行合作。同时,公司进一步为客户提供自主智能运维产品及运营数据分析服务,有效提升了服务附加值、增强了客户粘性。

  目前,公司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优质的服务水平、雄厚的技术实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声誉,打造了“中亦科技”的品牌知名度。品牌优势的建立和提升,使得公司在提高订单获取能力和议价能力、控制采购成本、增强客户黏性、人才引进等方面受益,从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平台凝聚力优势

  自创立之初,公司就确立了“锻造凝炼IT服务,助推用户事业发展”的使命和“一同看海”的企业文化,通过践行“共同承担、共同奋进、共同成长、共同分享”理念以及平台化创业的团队发展模式,充分激发了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政策,进一步使核心人才与公司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利益分配保持了高度一致,从而更大程度保证了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7)银行总行级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在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IT基础架构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的过程中,见证并深度参与了银行总行级数据中心的发展变迁过程,包括数据中心建设、迁移、灾备、数据及应用大集中建设、流程再造和管理改进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和最佳实践。此外,由于银行总行级数据中心基础架构规模庞大、结构复杂而具有很高的运维难度,承接此类项目具有很高的门槛,需要运维服务商具备综合的服务能力、多层次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丰富的项目经验。

  由于银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该类项目经验对于其他行业IT基础架构服务的技术及理念具有引领和借鉴作用。因此,依托在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形成的先进技术、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和最佳实践,公司将先进经验及领先优势快速推广至电信、交通运输及政府等领域,逐步形成了以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为核心,多领域、多区域同步发展的良好业务布局。

  (2)发行人可比公司业务相似度的对比

  目前,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处于同行业且业务类型相对可比的企业主要包括: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对比

  1)我国IT基础架构运维服务市场下游需求稳步攀升,发行人经营业绩规模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客户以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构为主。2014-2019年,我国金融行业IT基础架构第三方运维服务市场规模从83.3亿元增长至192.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8.29%;电信行业IT基础架构第三方运维服务市场规模从108.6亿元增长至229.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12%;交通运输行业IT基础架构第三方运维服务市场规模从30.4亿元增长至65.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52%。与此同时,受政策驱动以及政务信息化的发展,政府机构IT基础架构建设及第三方运维服务市场将亦保持稳步增长。下游需求的持续攀升为行业相关公司经营业绩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良好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可比公司营业收入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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