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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8日和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大民爆集团”)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集团在其签署的《额度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12-1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669962666J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5、法定代表人:张耿城

  6、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8、股权结构:宏大民爆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宏大民爆集团之间于2022年6月21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22)穗银授额字第000243号的《额度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30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2,634.6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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