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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7.5950万股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旺科技”)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8日。

  2、授予数量:17.5950万股。

  3、授予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7.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由于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因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0日出具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3号),截至2022年6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2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294,992.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175,9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19,042.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161,89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32,161,89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337,84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32,337,84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7.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2,161,890股增加至332,337,840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授予日的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根据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公司对预留授予的17.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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