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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27日。

  2、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华英”变为“ST华英”,股票代码002321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华英”变更为“ST华英”;

  3、股票代码:002321;

  4、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年6月27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等规定,深交所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3、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简称“华英禽业总公司”)在2019年度以公司名义开展融资行为,实质上构成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10月20日,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8,983.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及第13.4条规定,深交所于2021年11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9,245.78万元,2021年末净资产111,704.16万元,亚太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九章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相关情形

  (1)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2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25.89亿元,因此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之情形;

  (2)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为11.17亿元,因此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情形;

  (3)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因此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情形;

  (4)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此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情形。

  因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7条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原控股股东华英禽业总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完毕,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时年审会计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华英农业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涉及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说明》、《独立董事关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全部解决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5条第一款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向深交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申请。2022年6月23日,深交所同意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等规定,深交所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因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暂不满足申请撤销因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也未向深交所提出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华英”变更为“ST华英”,股票代码仍为002321,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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