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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增持 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1、公告原文中“1、实际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86名,持股计划规模合计17464万元。”,补充后内容“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无息借款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等”。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为8732万元;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无息借款8732万元(对应的股份为277.4万股)。实际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86名,持股计划规模合计17464万元。”

  2、公告原文中“4、......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进行融资,资金规模及持股数量均未超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补充内容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除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借款外,无对外进行融资。资金规模及持股数量均未超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受让控股股东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200,000股,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7日和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2022-033、 2022-037、2022-042)。上述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已经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无息借款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等。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为8732万元;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无息借款8732万元(对应的股份为277.4万股)。实际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86名,持股计划规模合计17464万元。

  2、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合肥鸿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轩投资”)和合肥鸿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枫投资”)”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5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其中:鸿轩投资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7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成交金额合计为8610.86万元(含相关交易费用),成本均价为31.3350元/股;鸿枫投资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成交金额合计为8774.04万元(含相关交易费用),成本均价为31.3359元/股。

  4、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530,777,557股变更为690,010,824股。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告日至本计划购买公司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本计划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上限做相应的调整”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上限调整为“持有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760,000股,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除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借款外,无对外进行融资。资金规模及持股数量均未超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将按规定自完成购买之日起锁定36个月,锁定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购入公司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第四年开始每年减持股票比例不高于购入时总股票数的 25%

  5、完成增持后“鸿枫投资”和“鸿轩投资”分别与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鸿枫投资”和“鸿轩投资”同意在行使其所持股权对应的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经营等相关股东权利时,与商晓波先生保持一致,即在前述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与商晓波先生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及股票减持时一致行动。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计划,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公布、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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