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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363,237,0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2021年8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收购新方正集团股权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2021年10月,新方正集团(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完成。2022年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平安人寿重大股权投资新方正集团。上述变更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自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2022年6月24日,方正集团书面告知公司,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上述重整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经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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