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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A股代码:688235   A股简称:百济神州   公告编号:2022-037

  港股代码:06160   港股简称:百济神州

  美股代码:BGNE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4日,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出一致书面同意,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购买了合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大额存单。前述购买大额存单属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应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故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予以补充确认。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8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15,055,2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5,964.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3,015.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19809_A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且公司已与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负责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3,015.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63,015.49万元。

  二、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购买了合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大额存单,起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到期日为2025年5月25日,利率为3.45%。上述购买大额存单属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应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一致书面同意,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购买大额存单的行为进行了补充确认。

  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大额存单进行了提前赎回,实际收益为人民币68.61万元,上述大额存单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未因上述大额存单的购买和赎回等事项遭受损失。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且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属于保本型产品,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属于保本型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

  四、联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此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未经履行必要程序,但公司及时自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工作,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相关本金及利息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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