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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芝仕”),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海南新芝仕提供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海南新芝仕向金融机构融资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和2022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2022年6月2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的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公司为海南新芝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0WUH04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4日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B-2写字楼3层

  法定代表人:王宇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新芝仕资产总额为13,861.76万元,负债总额11,106.54万元,净资产2,755.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883.10万元,净利润291.66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南新芝仕资产总额为50,531.38万元,负债总额44,208.28万元,净资产6,323.10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863.74万元,净利润1,145.0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证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止

  (五)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人民币3,8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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