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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8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2022年4月27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在编制和配合审计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以前期间存在会计差错,需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致2020年年度报告货币资金减少6亿元,预付款项增加6亿元。上述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在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我部予以高度关注。

  为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就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工作函,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公司就工作函中所提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该工作函中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说明本次调整科目对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内容、发生背景、交易对方、业务模式、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完成情况等,并明确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22年4月27日,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内容为:2020年财务报告货币资金减少6亿元,预付账款增加6亿元。主要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达”)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向上海启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宁”)转出共计6亿元。经公司进一步核实,上述款项是在无资金支付审批的情况下,被资金经理划至上海启宁账户,此笔会计差错应更正为2020年财务报告货币资金减少600,0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增加594,000,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000,000.00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00,000,000.00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600,000,000.00元。上海启宁于2021年6月-7月期间陆续向公司归还了上述全部款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款项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通过上海启宁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请你公司说明产生会计差错的原因、具体责任人,相关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告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并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情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上市公司资金支付需要经办人员根据公司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填写《付款申请单》,由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领导审核,会计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及付款相关的合同、发票等支持性材料实施款项支付,并向付款申请人反馈支付结果。上述款项是在无资金支付审批的情况下,上海晟天安排公司资金经理将款项划至上海启宁账户,上海启宁于2021年6月-7月期间陆续向公司归还了上述全部款项。

  公司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达”)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向上海启宁转出共计6亿元,2021年6月至7月期间上海启宁陆续向公司归还了上述款项,该事项影响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货币资金减少600,0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增加594,000,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000,000.00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00,000,000.00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600,000,000.00元。

  此后,公司认真仔细核查2020年度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等原始会计凭证,发现公司还存在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深圳宏达于2019年12月将定期存单7亿元质押,为上海启宁做担保,该笔定期存单于2020年12月到期并解除质押,该事项影响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700,000,000.00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7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5,750,000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5,750,000元。

  2、深圳宏达于2020年12月将定期存单5亿元质押,为上海启宁做担保,该笔定期存单于2021年6月到期并解除质押,该事项影响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500,000,000.00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500,000,000.00元。

  3、2020年年末公司银行存款存在59,032.38元司法冻结,该事项影响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59,032.38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59,032.38元。

  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2、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3、对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影响

  单位:元

  

  4、对2020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影响

  单位:元

  

  三、请2020年年审会计师说明相关科目的审计过程、依据等,是否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当年年报的审计意见是否准确,是否勤勉尽责。

  会计师回复:

  本所收悉贵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82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要求“请2020年年审会计师说明相关科目的审计过程、依据等,是否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当年年报的审计意见是否准确,是否勤勉尽责”。本所回复如下:

  一、相关科目的审计过程及依据

  (一)货币资金

  针对货币资金,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到企业提供的此账户带有银行章12月份的纸质对账单,我们先检查银行存款账户存款人为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核对无误后,形成核对底稿,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执行货币资金的分析程序,结合对其他项目的分析核验,判断货币资金项目的合理性。对货币资金余额与利息收支、资金支出等情况分析并评估其合理性。

  3、获取企业征信报告原件,关注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境外的款项。是否已做必要的调整和披露,并形成核对记录底稿。

  4、函证银行存款余额,向此银行发函,编制银行函证表,被审计单位员工对函证银行加盖预留印鉴时由审计人员陪同,并将盖好章的纸质资料交由审计人员。

  5、对客户提供的银行函证地址进行核查,与工商或地图软件核对一致,核对过程形成底稿,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由审计人员独立发函,我们将此程序记录于函证汇总表。

  6、银行回函后,核对回函函证是否为当初发出的函证,确定被审计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函证结果无差异,回函时间和信息作为审计证据记录于工作底稿,回函邮寄单据贴于回函函证后放于归档中。经核对回函的寄件地址与发函收件人信息一致。我们收到询证函回函的签收时间在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被银行签收之后,银行发出快递的时间在银行签署询证函之后。

  7、检查银行存款的截止是否正确。

  8、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

  9、货币资金审计完成后,编制关于银行账户清单完整性的管理层承诺函,承诺公司无账外账户存在,无也不存在借用其他公司账户使用及将本公司银行账户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并由被审计单位盖章确认。

  (二)预付款项

  本次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致预付款项增加6亿元。在我们没有二次核实的情况下,对企业公告涉及的预付账款差错更正,我们无法发表意见。以下说明仅为我们在年审过程中针对预付账款执行的程序。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付账款审计情况如下,2020年未来股份预付账款审定数64,092.89万元,分别为母公司221.47万元、子公司上海未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22,507.48万元和子公司上海未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1,363.94万元。

  在预付账款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企业财务账套、报表,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账套与报表核对,同时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最终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同时将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负数进行重分类,

  3、分析当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变动金额、比例、变动原因;

  4、分析2020年末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账龄的逻辑性检查;

  5、检查一年以上预付账款未核销的原因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同时将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或其他原因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6.实施函证程序:

  (1)将预付账款余额进行降序排列,以发函比例达到80%为标准,确认发函对象。将预付账款贷方发生额进行降序排列,以发函比例达到80%为标准,确认发函对象。审计过程中实际发函比例达95%以上。

  (2)在询证函发出前,确认以下事项:

  (a)询证函中填列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一致;(b)选择的被询证者适当。(c)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了被询证者直接向审计人员回函的地址;(d)通过查询第三方网站确认被询证者的收件信息与与被审计单位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对方单位名称、地址核对,核实询证函中填列得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的准确性。核对地址不一致的寻找差异原因。

  (3)被审计单位员工对审计人员编制的询证函盖章时由审计人员陪同,保证发函原件真实。审计人员亲自使用邮寄方式进行发函,由审计人员在现场亲自发出,亲手交予快递员,且将邮寄单据作为审计证据记录于工作底稿并归档,快递签收后,快递公众号提示快递已签收,将签收日期记录于函证汇总表。预付账款回函后,核对回函函证是否为当初发出的函证,确定被审计单位回函相符情况,对不符事项作出适当处理,回函时间和信息作为审计证据记录于工作底稿,回函邮寄单据贴于回函函证后放于归档中。

  (4)编制函证统计表,及时更新回函情况,对未及时回函的函件进行催函,对未回函公司执行替代测试(检查期后结转情况,复核原始凭单,如采购合同审批单、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的货权转移单、结算单、检测报告、发票、航运图验收单等)。

  7、供应商走访程序:选择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进行走访,占预付账款发生额的95%以上,核实2020年度业务真实性并留下书面记录。

  8、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结转,所属期间是否正确。

  9、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检查供应商是否存在未来股份关联方。

  10、获取未来股份2020年度大宗贸易业务台账,与账面核对,获取业务资料,结合收入成本的核查程序判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大额业务的采购合同审批单、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的货权转移单、结算单、检测报告、发票、航运图验收单等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11、编制预付账款检查表,检查凭证后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异常情况。

  12、判断预付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是否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当年年报的审计意见是否准确,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在执行2020年报审计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进行审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我们认为当年年报的审计意见是在获取了相应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出具的。

  但是,我所在2021年报审计过程中,经特殊程序,发现未来股份2021年度、2020年度多份银行函证的回函并非相应银行出具,企业存在重大舞弊嫌疑,因此,我所立即询问公司管理层并向其治理层发出沟通函。2022年4月27日,未来股份通过公告需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将银行余额60,000.00万元调整至预付款项列示。

  结合我所取得的部分资料,我们对未来股份可能存在的舞弊以及由此导致错报的金额、范围、性质产生重大疑虑,未来股份采用的舞弊手段已经超出了我们正常审计程序所能识别的范围。针对此公告我们计划进行二次函证。

  因疫情影响,企业无法加盖公章进行二次函证,我们也无法立即进行现场调查,直至2022年5月31日我们才能重新派员函证,并进行现场调查。我们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询证函回函,回函显示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60,000.00万元已于2020年12月底陆续全部转入第三方单位。另外我们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回函,回函显示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50,000.00万元已于2020年12月14日为同一家第三方单位49,600.00万元贷款提供50,000.00万元的质押担保,业务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结清。

  根据我们后期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进行核实,未来股份存在的舞弊造成当年年报的审计意见不准确。

  四、上述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在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整改,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核查相关情况并积极研究相应对策。经核查,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资金支付管理缺陷,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2、强化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资金岗位不相容职责分离,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原则、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控制资金支付管理,对于超越审批权限、流程不合规、手续不健全的付款申请,应拒绝办理。

  3、针对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资金支付管理缺陷问题,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由会计人员定期轮岗从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做到相互牵制,职责分离;指定专人汇总核对账户明细,每月与银行进行对账复核,以防相关账户遗漏;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4、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业务、财务在内控程序执行上是否合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业务水平。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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