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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2.91元/股(含)。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38.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8,1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984,24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5,155,75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124,603.20元(含税),转增18,062,30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6,202,3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6月29日。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2.91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8,1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84,246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5,155,754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155,754×0.8)÷48,140,000≈0.7504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5,155,754×0.4)÷48,140,000≈0.3752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8.53-0.7504)+0]÷(1+0.3752)=172.9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2,600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66.4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72.91元/股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扣减已回购股份所支付金额的剩余部分人民币6,933.59万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994股,合并计算此前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972,600股后,回购股份数量合计约为2,373,594股,占公司总股本66,202,302股的比例约为3.59%。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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