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5版)
2、2021年末,主要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情况
会计师意见: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2021年末预付明细表、2022年一季度新增预付款明细表、期末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明细;
(2) 获取主要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发生原始凭据,了解和检查其交易背景及相关内容、交易形成时间、交易对方是否系关联方,了解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并分析是否合理;
(3) 对2021年末大额预付及应付长期资产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4) 获取并检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主要资金流水,检查是否与上述款项的相关交易方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5) 获取2021年末预付及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明细,检查款项的交易对方是否系关联方;
(6) 了解和检查预付和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对应的资产项目及具体用途、交易金额及付款安排、预计资产交付时间等信息,分析预付长期资产挂账的合理性;
(7) 获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是否与上述款项的相关交易方存在资金往来的声明函。
2. 经核查,我们认为: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款项真实,长期未收回或结算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对方非公司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不存在通过多层潜在关系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年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签署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每年3 亿元,期限3 年;公司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的本期药品配送发生额1.88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2.12 万元。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的举办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理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此外,公司本期向关联方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研发服务399.74 万元,向关联方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32.46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相关合同金额的确定依据、与本期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高于本期发生额的原因;(2)说明由西藏公司异地提供配送服务的主要考虑,是否需取得相关资质,是否新增大量资源和资金投入,是否存在履约障碍;(3)补充披露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业务资质,以及具体关联关系,并说明相关研发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模式、研发项目、定价依据、交付成果等信息。
(一)补充披露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相关合同金额的确定依据、与本期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高于本期发生额的原因;
回复:
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成都上锦南府医院从2012年营业以来,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均实现快速增长。医院2021年实现收入11.73亿元,其中约55%左右是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的收入,即约6.4亿元,公司系按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的收入约50%的比例来估算相关配送合同的金额,即每年约3亿。
2021年9月,公司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签署的协议正式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并积极与院方就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的供应和长期配送业务开展的探讨和对接。由于配送业务梳理需要一定时间,且同时受到疫情影响,医院内部流程周期时间较长,因此,大规模的配送业务开展目前仍在有序推进之中。2021年末,公司已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开展业务,期末应收账款高于本期发生额的原因系税差原因。
(二)说明由西藏公司异地提供配送服务的主要考虑,是否需取得相关资质,是否新增大量资源和资金投入,是否存在履约障碍;
回复:
医药流通是公司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板块,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医药流通板块中的核心企业,其业务主要涵盖制剂销售、医药配送等,并在前述领域蓄积了一定的经验及优势。西南地区是公司比较重要的市场,销售占比也比较高,其次西藏到四川的交通也较为方便,公司未在四川新设子公司,因此使用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及原有在配送方面积累的经验,目前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已拥有GSP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药品(除特殊药品外)、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要求,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储存、配送已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详见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备案公告》(2021年第36号)。
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系采取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开展初步的配送业务,现有的资源和投入已可满足相应业务开展的需要,无须新增大量资源和资金投入。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公司已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合同的落实执行,以确保业务能全面进行开展。
(三)补充披露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业务资质,以及具体关联关系,并说明相关研发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模式、研发项目、定价依据、交付成果等信息。
回复:
1、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航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3幢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胡建荣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来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8-1号C座66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蒋晨先生是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经理,截至2021年12月蒋晨先生辞任控股股东董事已满12月。截至目前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研发项目情况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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