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1、没有必要性及适当性,没有明确的资金需要用途;2、我们拟并购标的所在行业需求下滑40%左右,对其完成业绩不看好,我们已经支付近5,000万资金,建议协商返回,完全可解决公司流动性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智能”)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5年。授信期内,公司拟为本次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担保期限5年。
以上银行授信的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上述授信及相关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授信银行签订合同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华夏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林萌先生反对本议案的原因为“1、没有必要性及适当性,没有明确的资金需要用途;2、我们拟并购标的所在行业需求下滑40%左右,对其完成业绩不看好,我们已经支付近5,000万资金,建议协商返回,完全可解决公司流动性问题。”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DUM8M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第二工业区21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朱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房屋租赁。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工业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本次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自有产权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关担保、房产抵押事项为拟授权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与华夏银行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华夏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发生金额将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零。如果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不超过2,6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5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工业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2021年11月全面运行,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器的生产、研发、销售。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要原因是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于2022年4月实缴到位,目前工业智能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保证其运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同意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工业智能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于2022年4月实缴到位导致其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目前工业智能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保证其运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和抵押,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5日(周五)下午15:0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1日(周一)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22年7月1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一项议案,因此不设置总议案;
⑶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宇顺电子,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旋门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计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了2021年第2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鉴于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作。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未买卖公司股票。
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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