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71,84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其中公司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颍嘉美”)、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冠”)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临颍嘉美、河南华冠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漯河分行”,为授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分行的上级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漯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LHH20E2022103Z、BLHH20E2022113Z),分别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临颍嘉美、河南华冠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5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

  3.  注册资本:6,258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马口铁三片罐、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4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东北角

  3.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马口铁三片罐的生产、销售;代理贴牌委托加工其他饮料(碳酸饮料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2. 保证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3.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 担保的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855.60万元(含本次担保,已过期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国银行漯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