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本公司股东会书面表决(股东会2021年度书面决议之四),刘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由陈晓升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经本公司股东会书面表决(股东会2021年度书面决议之七),杨正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由金杰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经本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李琦不在担任公司董事,白虹、白硕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姜山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马晨光、卓福民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以上人员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事项已向监管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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