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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牟一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牟一萍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牟一萍女士的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法定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牟一萍女士简历

  牟一萍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学士。1987年至1992年,任交通部环境监测总站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仪器分析部销售工程师、全国项目经理;2000年至2011年历任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与化学分析事业部北中国区经理、中国区总经理、全球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GE医疗集团生命科学部大中华区总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加拿大AES公司联合CEO;2015年至2022年4月任路易企业有限公司首席顾问;2016年至今任北京清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至今任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1日至今任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牟一萍女士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所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增加建设规模并追加投资,本次变动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为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中包含研发中心大楼建设子项目。公司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仅涉及研发中心大楼建设子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调整,不存在对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其余子项目的调整。公司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后,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项目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均用于建筑扩建、实验室装修和家具购置,不用于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等支出。同时,扩建的面积均将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研发,没有未来对外出租部分面积等商业计划。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之投资概算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将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原规划方案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166.40平方米,投资概算为8,942万元。鉴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背景下对研发能力提出更大需求,为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早日交付更充足研发场地,经重新设计并报规划、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决定将研发中心大楼项目由5层增加至11层,建筑面积由18,166.40平方米增加至29,432.72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由8,942万元增加至2.1亿元,增加的投资资金12,058万元由自有资金解决,用于建筑扩建、实验室装修和家具购置。

  四、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加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为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契合公司以研发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理念,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本次追加投资额为12,058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资产总额的9.42%,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项目追加投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契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增加该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并追加投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时,也不构成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更好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高质量实施,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及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5日

  至2022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13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纳微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马佳荟

  联系电话:0512-62956000

  传真:0512-62956018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

  1)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针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所有拟参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证券部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安排

  1、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

  公司利用厂区预留用地新建研发中心大楼项目,原规划方案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166.40平方米,投资概算为8,942万元。鉴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背景下对研发能力提出更大需求,为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早日交付更充足研发场地,经重新设计并报规划、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决定将研发中心大楼项目由5层增加至11层,建筑面积由18,166.40平方米增加至29,432.72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由8,942万元增加至2.1亿元(含装修和实验室家俱),增加的投资资金12,058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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