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根据该决议,广东大鹏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55,122,981.91元。本公司持有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可取得现金股利为155,512,298.19元,较2021年本公司从广东大鹏公司取得2020年度现金股利增加13,726,583.92元。
根据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本公司2022年6月确认投资收益155,512,298.19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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