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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独立董事卢义玉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所有在任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韩群亮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2.12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2.13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2.19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闫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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