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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邵兴祥先生自2022年6月27日至《告知函》出具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63,336股,占公司总股本381,730,334股的1.9813%,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邵兴祥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就相关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董事刘哲、卢卫东、罗时华、邵兴祥,监事黄赫平,高级管理人员滕鸿、韩学军、李颂华、舒明春、张勇、朱德强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6,125,6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244%。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窗口期不得减持); 若单一股东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数量总数的1%,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告知。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已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9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27.8661万股,占计划减持股份总数的51.3385%。其中邵兴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76.3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5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除上述人员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外,公司其他已披露减持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卢卫东、滕鸿、韩学军、李颂华在本次减持期间未减持,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刘哲、卢卫东、罗时华、邵兴祥,监事黄赫平,高级管理人员滕鸿、韩学军、李颂华、舒明春、张勇、朱德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中,邵兴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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