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9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数量281,490,7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8142%。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数量222,208,6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1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9,28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029%。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名,代表股份36,071,2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4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5,973,1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2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2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5 发行数量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6 限售期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7 募集资金投向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安排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09 上市地点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84,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001,2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4、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1,416,0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35%;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84,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001,2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1,420,7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001,2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25%;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001,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3%;反对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周劲松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周劲松及李冰玉(共持有表决权股份160,636,608.00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854,105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77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96,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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