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99号浦东假日酒店三楼唐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0日
至2022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021-50342907)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的预测,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啸科技”) 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对收购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瑞”)和西安曲江新区未睦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未睦”)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决定对参股公司宏啸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251.90万元;对收购上海国瑞、西安未睦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共计提减值准备3,016.54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外部信息对公司(含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是否减值判断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类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及账面价值
2017年1月,公司与上海悦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乾投资”)共同对宏啸科技进行增资,公司持有宏啸科技30%的股权,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相应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10月,悦乾投资对宏啸科技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悦乾投资持股比例增至82.94%,公司持股比例降至17.06%。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权益法持续核算的对宏啸科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76,833,245.35元。2021年9月13日,经宏啸科技各股东协商一致决定,决定将宏啸科技注册资本由474,669.486万元减至233,656.7126万元。减资完成后,宏啸科技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宏啸科技17.06%股份(详见公司2021-043号公告)。本次减值测试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宏啸科技长期股权账面价值为16,158.39万元。
(2)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情况
2017年1月17日,宏啸科技等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通过宏啸科技收购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以下简称“MIVIP”)公司80%股权。由于MIVIP位于美国,自2020年以来一直受美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MIVIP公司前列腺切除术、胃旁路手术等手术量大幅下降,导致收入大幅减少,业绩下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聘请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对MIVI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分析,并出具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对子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LLC80%股权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22)第10346号],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宏啸科技对MIVIP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1,205.72美元(折合人民币7,687.31万元)。宏啸科技综合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和MIVIP未来经营状况,对MIVIP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84,483.75万元,至此宏啸科技对MIVIP长期股权账面价值减记至7,687.31万元。
基于宏啸科技对MIVIP的投资出现以上减值迹象结合相关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宏啸科技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251.90万元,至此公司对宏啸科技长期股权账面价值减记至906.49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测试的情况
(1)商誉的形成及账面价值
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未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未景”)与上海浩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龙玲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未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佳医疗”),其中,上海未景出资3,942.22万元, 持有未佳医疗78.84%股权。此后,未佳医疗收购上海国瑞、西安未睦100%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公司合并报表中合并成本1,867.78万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上海国瑞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99.30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2,067.08万元,将公司合并报表中合并成本175万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西安未睦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74.46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949.46万元。
(2)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以2021 年 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2)第10343号]对上海国瑞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上海国瑞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900万元,小于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5,445.20万元,因此对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收购上海国瑞形成的商誉予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67.08万元,对收购上海国瑞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0元。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西安曲江新区未睦门诊部有限公司门诊部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2)第10345号]对西安未睦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西安未睦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小于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2,362.97万元,因此对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收购西安未睦形成的商誉予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49.46万元,对收购西安未睦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合并净利润15,251.9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合并净利润3,016.54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1年合并净利润18,268.4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郝军认为:公司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所涉及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LLC80%股权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涉及的合并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新区未睦门诊部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时,该议案并未附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以及计算过程,向公司及评估公司索取相关资料亦未果,直至年度董事会召开的前一天晚上20点才收到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但没有提供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明细表等评估报告重要附件,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合计金额达18,268.44万元,我没有充足的时间对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结论等进行合理性分析,故无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作出合理判断。我对此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刘文新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运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过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坏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来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中审亚太为公司出具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705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704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未来股份内部控制失效,我们对未来股份相关负责人诚信存在重大疑虑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未来股份相关责任人使用虚假银行单据、重大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事项。
我们认为,未来股份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且影响广泛,我们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由于内控失效以及诚信存在重大疑虑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其他影响。
2、未纳入核算的账外收支无法核实
补充审计时,我们取得的银行对账单中,发现未来股份存在大额未入账的资金收支,由于我们未能穿透至相关方进行审计,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资金性质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司法冻结事项
补充审计时,我们发现未来股份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2.5亿元额度的司法冻结,该情况涉及未来股份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债务承担尚未解除事宜,我们无法判断尚未解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尽快消除上述事项给公司造成的影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等政策规定,根据准确完整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基本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2、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3、公司对中审亚太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所涉及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落实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正文相关内容。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我们同意《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
郝军 刘文新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监事会同意《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未来股份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郝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文新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郝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文新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1、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公司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公司存在大额未入账的资金收支,由于会计师未能穿透至相关方进行审计,在我就该事项向公司提出质询后,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故无法判断上述资金性质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3、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2.5亿元额度的司法冻结,该情况涉及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债务承担尚未解除事宜,无法判断尚未解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4、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部分事项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和关注或要求公司提供资料,但公司对部分事项未予提供相关资料或给予合理解释。5、在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天晚上21点多才收到公司发送的《2021年年报告》全文,没有充足的时间阅读定期报告全文并深入地分析研究,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关注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以及主要财务会计数据是否存在异常情形。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0,649,313.6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4,080,693.38元;母公司2021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30,855,386.7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67,737,566.8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煤炭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煤炭产量为40.7亿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99%,原煤产量总体比较稳定,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我国进口煤量为3,095万吨,较2020年12月份减少20.8%,较2021年11月份减少11.7%,2021年全年,我国共进口煤炭32,322万吨,同比增长6.6%。煤炭产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我国相关部门发布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煤矿产能核增实行产能置换的承诺》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引导煤炭行业发展,煤炭贸易业务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医疗服务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6月1日,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对社会办医的鼓励,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政策待遇。2021年6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颁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医保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要完善相关政策,放开放宽准入限制,推进公平准入,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提出鼓励社会办医,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牵头成立或加入医疗联合体,探索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在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多项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社会办医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办医会取得快速发展。随着鼓励社会办医、医保改革、分级诊疗等政策不断推行,民营医疗服务业有望实现量价齐升,迎来连锁化、集团化的发展契机。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60岁人口占比达到18.17%,同期新生儿数量却持续下滑,2020年中国新生儿数量为1200万,出生率为0.85%,为建国后最低水平。伴随出生率下降、预期寿命提升,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人口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同时,我国慢性病患病率已达23%,过去10年,平均每年新增慢性病例接近2倍。心脏病和恶性肿瘤病例增加了近1倍。慢性病、恶性肿瘤正成为威胁中国人健康的致命疾病,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发病趋势加剧显著提升医疗服务需求。
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并带动内需潜力加快释放。从需求侧看,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慢性病负担日益沉重且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品质要求持续快速增长。从供给侧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也为民营医疗服务机构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煤炭贸易业务及新增的医疗服务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未琨、上海未景主要经营传统煤炭贸易业务;2021年6月30日,上海国瑞、西安未睦、国瑞科技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海国瑞、西安未睦、国瑞科技主要经营医疗服务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
贸易业务采用自营模式,即公司自行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自主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时间和地区差异赚取利润。由于煤炭的价格信息相对透明,公司的定价主要参考各大商务平台实时公布货物价格、水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价格,并结合自身资金优势和客户的具体需求与上下游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通过严格审查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选取优质的供应商和客户,保持稳定的供应商及客户关系,以控制风险。
2、医疗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开设门诊中心、专科中心、影像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断与治疗、绿通转诊与远程会诊、术后康复等专业化的医疗服务,让客户享受一站式、全流程的诊疗体验,全方位保障客户健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主要原因如下,公司通过上海启宁向上海晟天拆出资金,经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该业务产生的资金使用费应确认为营业收入,第一季度调增营业收入665.70万元,第二季度调增营业务收入1,310.75万元,第三季度调增营业收入1,857.62万元,因公司前三季度没有确认资金使用费为营业收入,进而造成分季度营业收入数据与2021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有差异,截至报告日,拆出资金及对应资金使用费已全部归还公司。另外,公司原将定期存款利息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为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经年审会计师审核,将定期存款利息列入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进而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75万元,造成其与2021年半年报数据差异。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9,937.44万元,同比增加8.79%;净资产176,406.02万元,同比减少6.05%。
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实现收入63,533.51万元,同比减少85.17%,营业成本61,108.77万元,同比减少85.46%。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将上海国瑞、西安未睦其纳入合并范围,自合并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国瑞、西安未睦合并营业收入355.2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俞倪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认真总结2021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弃权,理由:董事会工作报告没有全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没有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因素。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独立董事刘文新反对,理由:
1、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公司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公司存在大额未入账的资金收支,由于会计师未能穿透至相关方进行审计,在我就该事项向公司提出质询后,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故无法判断上述资金性质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2.5亿元额度的司法冻结,该情况涉及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债务承担尚未解除事宜,无法判断尚未解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部分事项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和关注或要求公司提供资料,但公司对部分事项未予提供相关资料或给予合理解释。
5、在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天晚上21点多才收到公司发送的《2021年年报告》全文,没有充足的时间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并深入地分析研究,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关注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以及主要财务会计数据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独立董事刘文新反对,理由: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截至《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虽然公司进行了部分整改,但没有完成全部整改,也没有收到公司相关整改报告。故不能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全面、客观、准确的判断,不能保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也不能保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独立董事刘文新反对,理由:
1、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公司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公司存在大额未入账的资金收支,由于会计师未能穿透至相关方进行审计,在我就该事项向公司提出质询后,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故无法判断上述资金性质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2.5亿元额度的司法冻结,该情况涉及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债务承担尚未解除事宜,无法判断尚未解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部分事项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和关注或要求公司提供资料,但公司对部分事项未予提供相关资料或给予合理解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649,313.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080,693.38元;母公司2021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30,855,386.7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67,737,566.8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5.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弃权,理由:1、公司未能提供2021年度董事、监事报酬支付的财务、人力资源相关资料;2、公司未对部分董事、监事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原因给予合理解释。因此无法对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报酬作出合理判断。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注:财务总监崔绍辉先生于2021年5月22日入职,薪酬为6月-12月;鲁振能先生于2021年5月离职,薪酬为1月-5月。
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6.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弃权,理由:公司未能提供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支付的财务、人力资源相关资料,因此无法对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作出合理判断。
(十)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关于计提2021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的预测,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对收购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新区未睦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决定对参股公司宏啸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251.90万元;对收购上海国瑞、西安未睦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016.54万元。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商誉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弃权,理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所涉及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LLC80%股权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涉及的合并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新区未睦门诊部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时,该议案并未附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以及计算过程,向公司及评估公司索取相关资料亦未果,直至年度董事会召开的前一天晚上20点才收到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但没有提供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明细表等评估报告重要附件,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合计金额达18,268.44万元,本人没有充足的时间对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结论等进行合理性分析,故无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作出合理判断。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在编制和配合审计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报告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在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等事项时,发现以前期间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应当追溯重述更正前期的重要差错,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三季度报告,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六)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郝军、独立董事刘文新反对,理由:
1、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相关负责人诚信产生重大疑虑,虽然公司进行了部分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全部整改,也没有收到公司整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无法判断由于内控失效以及诚信存在重大疑虑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其他影响。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存在2.5亿元额度的司法冻结,该情况涉及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债务承担尚未解除事宜,该事项直至目前依然存在,无法判断尚未解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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