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70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源”)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78,763,4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5月27日,杭州联创永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情况
1、股票来源:首发前股份
2、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区间:11.26元-12.10元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其它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关于股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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