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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 股份数额。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视频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委托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刘冲先生、非执行董事黄坚先生、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和邵瑞庆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非执行董事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张卫华女士因另有工作安排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朱媚女士、赵小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红军先生因另有工作安排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总经理张铭文先生,党委副书记刘南女士、总会计师林锋先生、副总经理杜海英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二○二一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二○二二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 关于聘任公司二○二二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二○二二年度境内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二○二二年度内控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改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二○二二年度境外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转让中远海运财务1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对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二二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铭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A股股东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1为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10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耿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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