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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0,55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96%。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5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8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550,793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5,469,995.9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20,708.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649,287.68元。

  2021年12月2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518Z0121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5,045,776股增加至695,596,569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均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参与认购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 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王赤平、于海恒承诺如下:“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55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96%。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5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1名,涉及33个证券账户,其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1、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2、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上述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承诺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名家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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