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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截止2022年6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对资金的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2610万元。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三、 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备查文件

  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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