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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三期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公司与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永太”)、宁波永诚苏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诚苏禾”)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协议》,调整永诚苏禾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一、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情况

  内蒙古永太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永诚苏禾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1,037.75万元及对应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永诚苏禾支付的第二期业绩补偿款1,500.00万元及对应利息。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协议》约定,永诚苏禾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内蒙古永太支付第三期业绩补偿款1,500.00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未付业绩补偿款部分为基数,按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7月1日起计至业绩补偿款各期实际支付之日止。2022年6月30日,内蒙古永太收到永诚苏禾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500.00万元及对应利息,永诚苏禾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第三期业绩补偿款补偿义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内蒙古永太已收到永诚苏禾的累计业绩补偿款4,037.75万元及对应利息,永诚苏禾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剩余的第四期业绩补偿款1,500.00万元及对应利息按约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将持续督促永诚苏禾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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