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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