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系以公司总股本184,1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836,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1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副总经理王鹏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苏华、丁磊、陶李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97元/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9.75元/股;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9.55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唐先胜、屈晓婷
咨询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电话:0551-68103780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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