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京运通”或“乙方”)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或“丙方”)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26,32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3,902.2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京运通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或“甲方”)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保障华融租赁基于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公司向华融租赁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乐山京运通的担保事项,公司持有乐山京运通70.00%的股权,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新投”)持有乐山京运通30.00%的股权。公司作为乐山京运通控股股东,对乐山京运通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乐山高新投不参与乐山京运通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提供担保,乐山高新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10号
3、法定代表人:关树军
4、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京运通资产总额433,824.15万元,负债总额110,018.06万元,净资产323,806.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36%;该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278.83万元,净利润-6,260.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乐山京运通资产总额450,016.59万元,负债总额126,188.45元,净资产323,828.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04%;该公司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8,191.15万元,净利润-178.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公司持有乐山京运通70.00%的股权,乐山高新投持有乐山京运通30.00%的股权。乐山京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本合同中关于保证的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26,32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如本合同无效,则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因本合同无效而导致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本金返还、利息支付、租赁物交付、损失赔偿、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等。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则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主张的所有赔偿额度。
4、保证期间: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并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0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8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06%,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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