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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2-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运”)与该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运供应链”)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担保发生前,慧联运供应链2022年度尚未使用的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已调整至慧联运名下。上述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剩余授权额度为人民币32,58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34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华支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华支行

  2、保证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若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

  2、保证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1)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341万元,全部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1%,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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