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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0日,经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发电公司”),负责开展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支撑性文件和项目报批手续(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6)。2022年4月29日,普定发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2022年6月29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22〕499号)文件,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加快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项目建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做大做强盘江煤电集团煤电主业,现核准盘江普定燃煤发电项目。项目单位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为安顺市普定县。

  三、建设内容为2×66万千瓦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本工程总投资49.9988亿元,其中资本金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新增纳入规划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黔发改能源〔2022〕42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复函》(黔自然资审批函〔2022〕571号)等。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批复文件中还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开工前手续;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节能有关要求,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环保有关要求;本工程采取煤电一体化方式实现煤电联营,要结合当地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资源,积极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普定发电公司投资本项目尚需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及国资监管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普定发电公司将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办理项目开工前相关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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