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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1472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0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2年6月1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9月16日。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2年9月16日提前至2022年7月22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不含募集期间利息,下同)。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日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本公司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详见《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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