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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及置换收购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征”)36.482%股权前期已经支付的交易款及支付后续的增资款,并以公司持有的广州信征51%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期限59个月,利率及还款等具体安排以后续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5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申请并购贷款的情况概述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后合计持股51%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850万元收购马源清、马源治、吴伟海、曾棱、金忠学持有的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征”)36.482%股权并向其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州信征51%股权,广州信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后合计持股51%事项的公告》。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及置换前期已经支付的交易款及支付后续的增资款,并以公司持有的广州信征51%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期限59个月,利率及还款安排等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并购贷款申请工作并签署有关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壹仟贰佰玖拾陆万贰仟玖佰伍拾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源清;

  5、成立时间:2001年4月3日;

  6、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长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26819680T;

  8、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6号自编22栋101、201房;

  9、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 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及置换收购广州信征36.482%股权前期已经支付的交易款及支付后续的增资款,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决策程序;

  3、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以公司持有的广州信征51%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融资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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