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总投资金额:由60,500万元增至80,5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具体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新增有限合伙人:湖州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天道诚”)、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杭州瑞和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瑞和沣”),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天道诚”),该合伙企业投资总额60,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3月,公司与共青城天道诚、万隆光电、杭州瑞和沣共同签署了《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2年4月,杭州天道诚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福达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福达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本次合伙企业增资的相关情况

  2022年6月30日,经杭州天道诚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万隆光电向杭州天道诚增加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其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同意湖州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良辰”)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投资总额由60,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80,500万元人民币。

  基于本次合伙企业变化,公司与共青城天道诚、杭州瑞和沣、万隆光电、湖州良辰重新签署《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一)增资前后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二)新增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滨湖街道泊月湾28幢A座-55

  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JKND7X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威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主营业务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合伙人胡昌蕾出资比例为99.99%,合伙人威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01%。

  (三)新增合伙人关联关系说明

  湖州良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湖州良辰股份或参与投资杭州天道诚的情形,亦不存在在杭州天道诚中任职的情形。

  (四)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各合伙人基于本次合伙企业变化重新签署了《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规模共计80,500万元人民币,万隆光电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20,000万元人民币,引入新有限合伙人湖州良辰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发生变更,协议其余内容无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合伙企业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增资及新增合伙人意在扩大杭州天道诚的规模,进一步提升合伙企业的投资能力,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扩大合伙企业在数据通讯系统、新能源汽车领域及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

  本次合伙企业增资及新增合伙人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未进一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运作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合作推进,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