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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进、陈伟、吴志雄、吴朝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道维、张强、邹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毛道维、张强、邹燕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鲍杰军先生再次延长原承诺《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履行期限,该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除延长原承诺履行期限外,其他承诺条款内容未变,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后的承诺内容为:“……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生产经营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短期内无法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构筑物),本人承诺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在预计办毕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应权属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定于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召开地点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 座15层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 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进简历:

  刘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年出生,高中学历,经济师。2009年12月至今任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简阳市人大代表、资阳市政协委员、资阳市人大代表,曾被评为2018年成都市优秀民营企业家、2018年四川省一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全国劳动模范。现任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简阳市人大常委、成都市政协常委。

  截至公告日,刘进先生持有公司55,134,7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4.25%,与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陈伟简历:

  陈伟,中国国籍,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1980年至1992年就职于重庆长江电工厂;1992年至1994年任简阳银丰铝花纹板厂副厂长;1994年3月至1996年4月任四川省简阳东方玛瑙洁具厂副厂长;199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四川东方洁具厂副厂长;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四川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宝兴县闽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胜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陈伟先生持有公司50,123,5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2.96%,与刘进先生、吴志雄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3、吴志雄简历

  吴志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至1992年就职于重庆长江电工厂;1992年至1995年任简阳银丰铝花纹板厂副厂长;1995年至1996年4月任四川省简阳东方玛瑙洁具厂副厂长;199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四川东方洁具厂副厂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四川帝王洁具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四川帝王洁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曾于2014年12月荣获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杰出贡献个人奖”。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宝兴县闽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志达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资阳市春天湖畔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志雄先生持有公司46,128,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1.92%,与刘进先生、陈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志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吴志雄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志雄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吴朝容简历:

  吴朝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1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6月至2005年3月任惠州市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任成都倍爱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四川帝王洁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公告日,吴朝容女士持有公司1,116,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朝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吴朝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朝容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毛道维简历

  毛道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6月生,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公司金融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四川大学中国科技金融研究中心、科技金融与数理金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席;成都市科技金融协会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毛道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毛道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毛道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毛道维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毛道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张强简历

  张强,中国国籍,男,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政协委员。曾任中国成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国民党委员会成都市委副主任委员、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强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张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邹燕简历

  邹燕,中国国籍,女,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8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助教;2007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讲师;2011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3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2022年5月任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任职宜宾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邹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邹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邹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燕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邹燕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及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艳峰女士、张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办理瑕疵房产权证的相关部门较多且办理流程较长,导致办理进度超过预期。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鲍杰军先生亦已出具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本次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艳峰简历

  李艳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至2009年在迈恩德(北京)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审计员、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李艳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34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艳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李艳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艳峰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张幸简历

  张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出生于1988年2月10日,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在公司及其前身工作,现任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监事。

  截至公告日,张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幸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张幸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幸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鲍杰军先生仅对原承诺履行期限进行延长,其他承诺条款内容未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原“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的原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鲍杰军的致函,请求再次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原承诺及原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

  1、原承诺具体内容

  2017年6月26日,鲍杰军作为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2018年6月,鲍杰军先生对原承诺内容进行补充承诺,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2019年6月,鲍杰军先生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二)》,2020年6月,鲍杰军先生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三)》,2021年6月,鲍杰军先生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四)》,补充后的承诺内容为:

  “鉴于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存在在自有土地上自建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情形,相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正在办理权属证书或相关规划、建设等手续,部分房屋短期内无法办理所有权证。现针对相关房产瑕疵承诺如下:

  如果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未能在上述预计办毕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应权属证书或欧神诺及其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建的无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因土地征收、规划变更、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被拆除,或者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由此给欧神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接到欧神诺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对欧神诺及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前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生产经营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短期内无法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构筑物),本人承诺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在预计办毕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应权属证书。”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积极推进解决房产瑕疵问题,目前除欧神诺原料车间3未取得权属证书外,其余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二、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承诺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本次重组承诺所承诺之事项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积极协商解决上述资产产权瑕疵问题,并已完成上述大部分房产的权属证书的办理,但因办理瑕疵房产权证的相关部门较多且办理流程较长,导致办理进度超过预期。截至目前,尚有部分瑕疵房产未能如期取得产权证。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房产瑕疵的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延长上述承诺履行期限。

  三、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后的承诺内容

  鲍杰军先生对原承诺内容进行补充承诺,出具了《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五)》,承诺如下:

  “承诺本人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函”)、2018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2019年6月12日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二)》、2020年6月12日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三)》、2021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四)》(以下简称“原补充承诺函”)涉及的房屋权属证书预计办毕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原承诺函及原补充承诺函其余承诺内容不变。”

  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后的承诺内容为:

  “鉴于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存在在自有土地上自建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情形,相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正在办理权属证书或相关规划、建设等手续,部分房屋短期内无法办理所有权证。现针对相关房产瑕疵承诺如下:

  如果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未能在上述预计办毕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应权属证书或欧神诺及其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建的无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因土地征收、规划变更、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被拆除,或者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由此给欧神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接到欧神诺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对欧神诺及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前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生产经营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短期内无法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构筑物),本人承诺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在预计办毕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应权属证书。”

  四、 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对欧神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承诺履行期限的延长,符合承诺方及相关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欧神诺及其子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瑕疵房产的产权办理。

  五、 审议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再次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办理瑕疵房产权证的相关部门较多且办理流程较长,导致办理进度超过预期。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鲍杰军先生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本次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但因办理瑕疵房产权证的相关部门较多且办理流程较长,导致办理进度超过预期。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欧神诺及其子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鲍杰军先生亦已出具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本次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股东鲍杰军出具的《关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瑕疵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五)》;

  2、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1、2、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5)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帝欧家居证券部,邮编:610041,传真:028-67996197,电子邮箱monarch-zq@monarch-sw.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 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帝欧家居证券部

  联系人:代雨

  联系电话:028-67996113

  传真:028-67996197

  电子邮箱:monarch-zq@monarch-sw.com

  3、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4、 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8”,投票简称为“帝欧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ww.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表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关于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陈伟先生将其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5,9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吴志雄先生将其质押给银河证券的11,3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等其他说明

  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陈伟、吴志雄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于2022年6月20日分别与黄卿仕(以下简称“受让方”)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伟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转让价格为6.50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1,450,000.00元,吴志雄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3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转让价格为6.50元/股,转让价款共计48,035,000.00元,以偿还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在银河证券部分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风险,优化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刘进先生持有公司55,134,7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陈伟先生持有公司50,123,5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吴志雄先生持有公司46,128,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1,387,1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13%。黄卿仕先生持有公司10,6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6%,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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