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8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子公司”)、上海洪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洪昇智能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及2022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2-016、2022-033)。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在上海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的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528号14幢1-5层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日用百货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科技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2022年03月31日,网络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4,349,486,252.55元,负债总额296,620,544.71元,净资产4,052,865,707.84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5,437,451.20元,利润总额41,702,480.64元,净利润37,923,723.76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网络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5,236,499,121.42元,负债总额1,221,557,137.34元,净资产4,014,941,984.08元,资产负债率23.3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1,967,844.62元,利润总额274,082,664.33元,净利润268,784,699.19元(经审计)。
网络科技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2年03月23日至2023年09月23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网络科技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275,672,614.52元的比例为10.7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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