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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403)。公司首次申报的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中国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公司正抓紧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由于完成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21403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交易暂时中止审查系中国证监会正常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审计、更新工作,并及时申请恢复行政许可审查程序。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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