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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月 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675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披露股东股权变动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上市规则》第13.1.1 条,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回复显示,股权转让前后,永新华瑞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永新华控股集团、永新华韵与受让方深圳捷诚和青岛永信之间的业务、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请相关方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说明永新华控股集团、永新华韵与受让方深圳捷诚和青岛永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依据。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公司回复显示,相关方涉嫌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且存在补签股份转让暨代持协议情形,请公司及相关方自查在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并补充披露相关核查过程及结果。

  请公司及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自身行为规范。对于相关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公司将根据二次问询函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方按照二次问询函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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