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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2-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喀什云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喀什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喀什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案号为(2022)新3101民初34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8)。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收到被告极信盛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信盛博”)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的函件,具体如下:“我司极信盛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与贵司喀什云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的合作中,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1)苏第05执保2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司暂停向贵司付款,暂停支付期三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该情况我司已多次与贵司进行过沟通,贵司对此事宜也充分知悉。”

  鉴于该案件由公司原管理层提起,该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管理层并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目前无法知晓。公司新任管理层将积极与极信盛博沟通,了解该笔业务的真实情况以及以上协助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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