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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允升”)、上饶伟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伟恒”)

  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提供担保金额0.57亿元,为合营公司上饶伟恒提供担保金额3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9.08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4.99亿元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对上饶伟恒的担保有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0.57亿元;公司与九江银行上饶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营公司上饶伟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亿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40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4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3、2022-006)。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允升成立于1998年12月,法定代表人:潘孝娜;注册资本:4.04亿元;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纸浆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允升资产总额35.47亿元,负债总额17.14亿元,净资产18.3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7亿元,实现净利润0.73亿元。

  浙江允升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上饶伟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饶伟恒成立于2021年1月,法定代表人:张云峰;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饶伟恒资产总额9.67亿元,负债总额8.71亿元,净资产0.96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上饶伟恒系本公司合营公司浙江新湖伟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和长兴伟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剩余股份由上饶鲲鹏茂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鲲鹏”)、九江市濂溪区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城投”)、长兴伟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恒策划”)分别持股20%、16%、13%。

  上饶伟恒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长兴伟恒为本公司提供3亿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江城投按股权比例提供4800万担保,上饶鲲鹏没有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利益,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对合营公司的担保有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39.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4.99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32.2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8%、7.9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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