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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解除资产抵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公司发放1.1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2020年4月7日(约定的首次提取日)至2023年4月6日(约定的贷款到期日)。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控股子公司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95%股权、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房产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已提前归还完毕上述贷款本息。近日,公司已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前述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的资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其余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69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德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4,674,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0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85,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1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8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234,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0%。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67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2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胡翔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7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的通知,曹德莅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076号临时公告。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股东余娅群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的质押主体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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