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戚水江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范跃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金、王骁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生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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