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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7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荣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骆红胜、陈东波、周永胜、周海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负债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7月4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东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山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亿元,占股51%。

  ● 浙能国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新设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因自身发展需要,浙江新能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与浙能国际、富春山居、华东院按51%、29%、15%、5%的股比共同设立常安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亿元,占股51%。常安抽蓄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绿能电力由本公司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合资设立,本公司和浙能电力分别持有绿能电力51%和49%的股权。

  本公司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能国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4楼1405室

  注册资本:4,131,640,995.00港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煤炭、燃料油及天然气等能源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融资业务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40%

  关联关系: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能国际保持独立,浙能国际资信状况良好。

  三、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BRNHCK3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大田村1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元启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四、其他共同投资方介绍

  (一)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360484614

  法定代表人:王昱杰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62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和委托经营的集体资产的营运管理;实业投资;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开发、旅游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股东: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富春山居保持独立,富春山居资信状况良好。

  (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0718C

  法定代表人:张春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

  注册资本:234,263.237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00%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华东院保持独立,华东院资信状况良好。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其中浙能国际以美元等额人民币出资。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每1元出资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可促进本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设立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东波、骆红胜、周永胜、周海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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