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新能源”),公司持有和顺新能源100%股权。近日,和顺新能源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近日,和顺新能源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并取得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三、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投资设立和顺新能源是公司在主营成品油零售、批发业务延伸及探索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新能源业务布局是公司多元化发展的起点,是结合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分散单一产业体系风险,提升和完善产业链布局;同时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需求。
公司正探讨以现有合适的加油站网点为基础,升级改造成为集成品油零售、加氢、充电和换电为一体的新型绿色综合能源供应商,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的服务选择。
2、 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后续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影响。投资设立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未来综合能源供应站点项目顺利落地,则能优化公司的收入结构,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五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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